为评估员工能否胜任岗位,公司在面试员工时通常会要求员工填写工作经历。然而,为了能够赢得工作机会,有部分员工却选择通过编造工作经历来通过面试。针对这种行为公司该如何处理才能降低用工风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该如实说明。
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01员工工作经历造假的情况,公司可采取如下措施
1、 在公司规章制度、劳动合同以及员工填写的入职信息表中明确,学历、工作经历等公司针对岗位需要要求员工提供的信息为入职条件,并规定伪造、编造等行为将面临的处分及后果;
2、建立完备的背景调查机制,就员工的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及时向有关单位核实,以免发现时间过晚,超出合理期限;
3、将劳动合同无效作为处理双方法律关系的依据。在司法实践中,有观点认为,若员工通过伪造学历、工作经历获取了高额报酬的,在确认劳动合同无效时,公司可同时主张员工返还因其欺骗行为而额外获取的报酬,这是公司依据严重违纪或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员工所无法达到的效果。
02如何在招聘面试环节预防员工“简历伪造”
1、身份证件仔细核对
首先通过网络查询比对等方式确认真伪,随后仔细核对照片,留意五官特征,确保是本人证件,还要通过身份证号确认求职者年龄。
2、招聘登记表具体化
细化内容便于核实信息。HR最好能够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定制《应聘登记表》,且登记表中应当详细列明需要员工如实告知的事项,并注明虚假告知的法律后果。
3、证明材料多方审查
对于学历证明、资格证书等比较有价值的证书和证明以及工作经历,可以通过网站和电话的形式进行查询与核实。当然也可以让求职者在登记表中填写原用人单位电话,通过原单位了解更详细的情况。
4、面试考核配合相应部门人员
以便从比较专业的角度来对求职者做出更为准确的评价,以免因为不熟悉相关领域被虚假信息蒙混过关。
5、书面材料要妥善保存
劳动者填写的各种书面材料,签字盖章一样都不能少,HR应树立法律观念,保存好一切有效证据,在企业与员工之间产生争议时做到有据可查,有法可依,从而合理规避风险与损失。
员工通过简历、工作经历造假使得公司与其签署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认定无效,是对于公司合法权益的有力保护,也提醒了员工应当尽到诚实信用之义务。但公司在使用此手段时,还是应当事先充分了解当地的司法口径,从而避免因区域司法实践差异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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