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公司、单位可能都有一部分的兼职人员,那么公司需要为这些兼职的员工交社保么?
01
如果用人单位聘用兼职员工,双方是劳务关系,那么就不需要缴纳社保
02
如果用人单位聘用兼职员工,双方是劳动关系,那么需要根据不同劳动关系的类型来具体区分
03、用工分类
现在一般兼职员工的情形主要有:非全日制员工、被劳务派遣员工、特殊劳动关系员工等。
1、特殊劳动关系员工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如果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在劳动关系认定上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则不需要为此类员工缴纳社保。
2、劳务派遣员工
被派遣的员工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订立劳动合同,因此劳务派遣单位需要给被派遣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社保相关手续。
如果被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3、非全日制员工
依据《劳动合同法》,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多家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非全日制员工用人单位应当为其缴纳的只有工伤保险。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特别提醒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的小时工资中并未涵盖工伤保险费用,因此单位应当及时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以避免相关风险与责任。
目前各地也是基本允许用人单位为非全日制劳动者单独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如确因当地政策致使单位无法为非全日制员工单独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可考虑购买雇主责任险等商业险种以分担用人单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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