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受瀍河区人民法院委托,拟从我市大学毕业生中公开招聘11名工作人员。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速录书记员11名。
二、报考条件
(一)速录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或者中文专业,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优先。
2、年龄28周岁以下(1989年3月6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30周岁;
3、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经验、具有驾驶经验优先;
4、细致认真,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5、身体健康。
(二)报考者除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自愿从事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附则: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或非法邪教组织参与人员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止(每日9:00-11:30;14:30-17:00)。
2、报名地点、联系人:洛阳市西工区升龙广场C区17号楼2723室,李琴,电话0379-60600380。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所需证件、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5、其他事项:
(1)报名时填写《求职登记表》1份,现场填写并进行确认。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测试
对招聘的速录书记员,进行计算机上机测试。
(三)面试
根据测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测试缺考或有作弊行为的,不得进入面试。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比例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四、聘用与派遣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即为河南正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聘用人员。被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应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履行报到手续,由河南正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并接受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进入岗位工作;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河南正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
基本工资为1600元/月,绩效以工作考评为依据发放,均享受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女工生育),社会保险费缴纳按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和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测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报名地点、联系人:
洛阳市西工区升龙广场C区17号楼2723室,李琴,电话0379-60600380。
河南正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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