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的发展,很多企业会把就业重心转移到灵活用工上。希望可以通过灵活用工的方式减少在用人方面的支出,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灵活用工确实有这方面的作用,其实很多企业并没有完全理解灵活用工,企业这样才能正确理解“灵活用工”!
灵活用工是一种在用工时间上更加灵活的非雇佣制用工形式。随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调整和完善,以及共享经济的快速发展,许多企业开始寻求在传统雇佣制以外的其他用工形式。近年来,灵活用工市场开始出现复合增长趋势。在202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企业灵活用工话题也引起广泛关注。
“灵活用工”不等于“灵活支付”
很多人认为灵活就业类似于“弹性支付”,就像我们按小时、按天、下班后结算一样。但我在这里想告诉大家的是,“弹性支付”是一种支付方式,“弹性就业”是一种就业方式。两者差别很大,不能一概而论。
灵活就业可以实现灵活支付,像DDT平台和司机的合作模式一样,可以按月结算,也可以立即结算,但由于只是支付方式,灵活支付不等于灵活就业。
“灵活用工”就是“小时工”吗?
首先,与灵活就业相对应的“小时工”概念并不明确。"小时工"是指企业或人力资源公司在雇用员工时,以"小时"为报酬,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这只是一种雇佣方式,并不属于我们今天所说的“灵活雇佣”这一重要概念。
与小时工相似的是打工,打工利用业馀时间为企业提供各种技能服务,打工和小时工的主要区别是没有时间限制。
同时,无论是打工还是时间劳动者,实际上都是比较灵活的劳动关系,但这种劳动关系不能成为服务的方式。
企业直接使用小时工和打工是灵活的,但无法实现灵活的就业的价值。
“灵活用工”不等于“弹性用工”
什么是灵活的就业?也就是说,工作时间的灵活性,例如3天的工作制、4天的工作制,例如每天自主工作8小时或4~6小时。本质上是工作方式和审查方式,所以不能和灵活的就业划等号。
正邦灵活用工平台可以帮助企业将传统劳动关系转化为经营合作关系。通过关系的转变,将企业固定人力成本转化为经营费用,从而达到降低企业人力成本的目的。而个人转变为提供服务的一方,与企业之间形成劳务承揽关系,个人无需以企业职工身份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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