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在员工主动辞职的情况下,是不需要向员工支付补偿金的,但是并非绝对!以下6种情况,就算员工主动辞职,同样要给补偿金。
0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的
所谓劳动保护,是指用人单位保障劳动者完成劳动任务和劳动过程中安全健康保护的基本要求,包括提供劳动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等。
这种情形多见于职业病环境风险的工作场所中,当然,如果劳动安全、劳动卫生条件恶劣的也可以解除。
02公司没有缴纳社保的
社会保险具有国家强制性,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并负有代扣、代缴本单位劳动者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对劳动者基本权利的侵害,法律赋予劳动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03公司欺骗劳动者签订不平等合同
公司只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必须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合同中必须写明双方权益。如果签订劳动合同后,员工发现合同与现实情况不一样,自己被骗了,就可以提出离职,并且要求补偿。
04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
所谓劳动条件,是指工作任务、劳动的场所和设备等员工提供劳动条件所必备的要素。
比较常见的情形是因单位不安排工作内容和任务、限制员工工作的权限,导致劳动者无法提供劳动而被认定没有提供劳动条件。
05 未足额支付劳动工资的
工资指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关系,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的全部劳动报酬。
06 未及时支付劳动工资的
关于工资的支付周期,法律上因为规定不明确,所以对于单位确实困难而无法支付所致的延迟的情形,员工是否有辞职权存在较大争议。
另外还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假如用人单位虽然有拖欠的事实,但如果在员工在以此为由离职前已支付,并不一定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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