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加班逐渐成为互联网等行业的常态,长期加班、经常熬夜、过度劳累的问题越来越普遍。但关于加班的那些法律问题你真的知道吗?
01、关于工时制度规定
我国现行的工时制度有三种: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除了标准工时制之外,其他两种工时制度必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批才可以执行。
1、标准工时制
按照《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进一步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综合工时制
按照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5条的规定,是指用人单位分别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作制度,但是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当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举例来说,如果一个用人单位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按照现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年工作日总计为250天,劳动者每天8小时,那么全年的工作总时长,则不应超过2000小时。
3、不定时工时制
按照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7条的规定,是指不受劳动法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作息方式,确保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完成的工作方式。
02、关于加班种类规定及典型案例
加班情况分三种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延时加班(通常表现为工作日加班);
休息日加班(通常表现为周末加班);
法定休假日加班(通常表现为五一、国庆等法定节假日加班);
具体规定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上述法律规定中的延时加班,是比较容易理解的,即如果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则超出部分劳动者可以主张延时加班工资。
关于休息日加班和法定休假日加班,有几个情况需要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进行重点提示:
1 、关于加班的调休问题
通过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三种类型的加班当中,明确规定可以进行补休的,是休息日加班。假如,一名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进行加班,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通过调休或补休的方式来弥补呢?答案是不行的,用人单位仍需要支付法定休假日的加班工资。
03、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加班情形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意要求劳动者加班呢?答案是否定的。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我们可知加班一方面是必须基于用人单位的需要,由用人单位安排,但是也必须要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并且需要征得劳动者的同意。
现实之中,是否存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加班的情形呢?
是有的,在《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了例外的情形: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必须加班的情形,仅限于特殊行业,例如消防、医疗、救援、电力、交通运输等;也仅限于处理紧急情况或影响公众利益,如救灾、抢修等。
为了避免因加班问题导致双方矛盾的激化,用人单位应当健全规章制度,降低诉讼风险。涉及加班的问题,用人单位应当在规章制度中完善加班审理的流程、加班工资的计算、休息休假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条款和事项,并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告知劳动者或向劳动者公示,做到有章可循。如果出现纠纷,能够通过完善的规章制度,寻求自身利益的保护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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